1.“煤改电”
采用高效电锅炉、蓄热式电暖气和热库供暖的居民,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89%,补贴*高不超过每户 1.44万元 。
2.“煤改气”
居民用气量在2250立方米以内,根据实际用气量,每个采暖季 (151 天)每户由市县两级财政对前1500立方米气给予1.36元/立方米的气价补贴,并在采暖季开始前一次性补贴到位。 对后750立方米气给予1.1元/立方米的气价补贴,在采暖季结束后根据实际用气情况补贴到位。
3. 农村自建楼房清洁能源替代
大同市(新荣区)
1.“煤改电”
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.2元/千瓦时补贴,每户每个取暖季*高补贴电量1.2万千瓦时,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考虑到新荣区气候原因,生物质等其它采暖补贴按户均3560元实施。
2. 对“煤改电”供热改造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,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我省2018—2019年采暖季“煤改电”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晋发改商品发〔2018〕711号),实行多种计价方式,由用户自主选择经济的计费方式。
市、县(区)两级政府分别对煤改电工程按照 5500元/户 标准给予补贴。其中,配套电网工程2000元/户;采暖设备购置2500元/户;运行价补0.1元/度,一个采暖季*高补贴1000元/户。
市、县(区)两级政府分别对集中供热的配套管网工程按照 1000元/户 标准给予补贴。
市、县(区)两级政府分别对煤改天然气工程按照 4250元/户 标准给予补贴。其中,燃气配套管网工程1000元/户,采暖设备购置2000元/户,运行价补一个采暖季1250元/户。
4.“醇代煤”、生物质锅炉和“清洁煤+环保炉具”等清洁改造方式补贴标准另行制定。
长治市
1.“煤改气”“煤改电”项目补贴标准
按照“早改造、早补贴、早受益”的原则,实行逐年退坡、分档补贴。
第二档次: 潞州区、上党区、潞城区、屯留区、长子县、襄垣县、沁源县。 补贴标准为2018年4500元/户,2019年3500元/户,2020年2500元/户。
补贴年限为2017-2020年,即:2017年、2018年改造的连补三年,2019年改造的连补两年,2020年改造的补一年。补贴标准为每年每户补贴 2400元 。
各县(区)建筑节能改造项目, 公共建筑每平方米补贴50元、居住建筑每平方米补贴135元、农村建筑每户补贴3330元。
市县两级政府对配套电网工程按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20%的补贴,其余费用由市供电公司负责。
对因供暖季燃气气源涨价造成的气价倒挂补贴,市县两级政府视倒挂情况给予燃气公司适当补贴。
1. 城区及县城“煤改电”
2. 平原地区农村“煤改电”
3. 城区及县城“煤改气”
4. 平原地区农村“煤改气”
5. 平原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取暖
6. 平原地区农村维护结构改造
7. 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
8. 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
同时,市级财政给予每个市级清洁取暖改造示范试点 400万元 的专项建设资金,给予每个县级清洁取暖改造示范试点 50万元 的专项建设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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